萧柏舟、江回,编剧林小圆以及导演陈彬彬四人齐聚一堂,一人捧着一打订书机订好的A4纸,神情严肃地围坐一团。
他们在紧急研读接下来那场戏的剧本。
是的,这坨打印和装订得都十分随意的A4纸就是剧本。而他们之所以破天荒地围坐在此研读剧本,是因为江回收到了一条业内消息:
萧明堂竟然也备案了一部历史剧,《兴武王朝》,他是导演兼主角。
好巧不巧,也是一部正剧;好巧不巧,也是聚焦于兴武大帝的发家史;好巧不巧,他们拍的是那个人尽皆知、知人皆信的经典版本。
按照上映时间来看,好巧不巧,中门对狙。
萧柏舟几乎都要怀疑是萧明堂有意为之。当然了,当然了,把大奸臣改编成男二,还和赫赫有名的大帝炒cp的剧估计也仅此一家了。
他偷偷瞟了眼江回,江回还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模样,好像相当胜券在握似的——也不知道他哪来的信心。他们这个草台班子打业内一流团队吗?那很有生活了。
加之下一场戏又是编剧发挥最大、魔改最多的部分,也即,小皇子与兴武大帝从相识到相恋的过程。江回不确定要怎么演,于是不由分说,拉着萧柏舟一起来和导演编剧讨论。
萧柏舟正经历史学得一般,野史倒是道听途说了不少——但即便如此,对于这个十四皇子,倘若不是这次出演历史剧,他也只知道这人是个大奸臣,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他翻开剧本,第一页赫然写着两段字:
大梁国末帝顺德十四子,东宫从犬,善党群,常见于烟花巷陌,乃不学无术,淫色浪荡之徒。
兴武元年,被七创,死殿前。
——这便是史料中对十四皇子的全部记载。
无人知晓他的姓名,但无数人用他来填补自己的幻想。所以,观众们总能在以兴武大帝为原型的历史剧和古偶剧里看到这么一个角色,一个姓萧的十四皇子,奸猾成性,形貌猥琐,或是用于衬托大帝的英勇无私,或是前来在男女主感情线里横插一脚,成为制造虐点和爽点的炮灰工具人之一。
但《前朝遗事》的编剧林小圆却不这么觉得。
在这个堪比野史的狗血故事里,十四皇子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兴武大帝的莫逆之交,二人幼时相识,早在前朝,皇子便以太子之名为他暗中拉拢势力,集结军队。兴武大帝最终得以攻破宫门,也少不了十四皇子的从旁协助。
而史上兴武大帝“后宫空无一人”的奇闻,也被解释成两人暗生情愫的缘故。兴武大帝的墓穴之所以只有陪葬品而没有棺椁,也是因为他与自己的心上人——十四皇子——同穴而眠……
而且,野史学家林小圆更拍案道:
“十四皇子不是油头肥耳的色鬼,而是纤细窈窕的美男!”
原因无他,能叫大帝倾心的绝非市井之流,能被人刺死在大殿台阶上的又能是什么有战斗力的壮硕男子?
肯定风一吹就倒了。
太有道理了,叫人叹为观止。
萧柏舟左顾右盼一番,林小圆仍旧是一张面无表情的学术分子脸,陈导则已经坠入了对未来泼天流量的幻想之中。
这帮人真的靠谱吗……
不过没关系,萧柏舟在演艺界本来就是个摆烂的废柴,能出演这种不用动脑的野史历史剧,他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但是……萧柏舟又叹了口气,江回要怎么办呢?
江回居然是真的想好好演。
而且他竟然真觉得这野史有迹可循。
“林编剧,“江回拿笔在某处画了条线,“其实我觉得,兴武大帝对小皇子的感情,不是在京都密会之后才产生的。”
“现在剧本的走向是,虽然二人在先前已然相识,但中间一度决裂,太子派人刺杀兴武大帝时,小皇子是由于兴武大帝声名远扬,功绩斐然,所以才不愿杀他。但我认为,不是这样,或者说不仅如此。”
“从太子派人刺杀大帝到二人再度密会,一共也才不到半年。那一年德妃遭太子陷害,血溅昭华殿,不妨猜测这就是小皇子对太子失望透顶,转而弃暗投明,登门拜访大帝的原因——但大帝又何以对小皇子如此信任?”
“小皇子站队太子,为他斩除异己,明里暗里手刃了不少人——这是白纸黑字记载在史书上的。短短半年内,叫兴武大帝对他改观,且委以重任,实在是不太现实。”
“所以,”
陈导说:“不用,不需要前情提要,改成小皇子以身相许,大帝心花怒放,当即再拍两个小时床戏。”
萧柏舟:“……哈哈,这是另外的价钱。”
好在,小有名气的江回还是比名不见经传的烂片导演陈彬彬有话语权。他嘴角抽动,权当没听见。
萧柏舟又想了想,提出一个疑问:“这样确实解释的通。但兴武大帝是前朝郡王,封地远离朝野,实在是没有认识皇子的机会啊?”
林小圆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春蒐!”
“没错。“江回赞同地点了点头,“就是春蒐。”
江回合上剧本,将他心中那个更合理的版本娓娓道来——
此日的皇城莺飞燕舞,此春的燕京歌舞升平,此时的梁朝尚且民康物阜,海晏河清。
……至少表象如此。
梁国的最后一任君主是平昌皇帝。这一年,或许是因为他兴致大发,三月的春蒐办得分外隆重,规格极大,有猛士三千坐阵围场不说,皇城里的王公贵族,近郡的公子佳人,就连远在边蜀的郡主王侯,无不遵受天子之命驱车前来,一同射猎作乐。
兴武大帝是最后一批抵达京城的。
那时候他还只有十六岁,还是永川王世子。他的封地本就遥远,一路日月兼程,舟车劳顿,花费二月有余,方才赶到。
小世子发髻高束,轻装上路,随行的只有一名亲近的侍从,以及他的姐姐飞云郡主。
在那个观念落后的时代,这位未出阁又未曾婚配的郡主本是不该来的。但话又说回来,若是会被这些繁文缛节所拘束,被这些三纲五常所碾灭,那飞云也就不是飞云了。
而小世子也是个厌烦规矩、自在随性惯了的人。其实,他并不很喜欢礼法森严的皇城,但他来得少,春蒐更是没参加过。因着那道不可抗拒的圣旨,那点微乎其微的好奇,他也就驾马前来了。
小世子上一次来京城还是两年前,而京城又是一日一新的。他和姐姐边走边看,说这家店又新漆了招牌,那家店又新做了匾额。
三人骑着马,忽而闻到一阵馥郁无比的酒香,嗜酒如命的飞云郡主便拉着弟弟要去看。小世子拗不过她,只好让侍从长青帮忙牵马,自己同姐姐一道去了。
谁料,他们循着酒香一路寻找,竟然来到了一家茶馆。
茶馆里怎么会有这么香的酒?
飞云嗅觉敏锐,肯定不是她闻错了。两人欲去询问掌柜的,却不见店主人影。忽然,只听楼上包间里传来一阵打斗声,随后桌椅翻倒,碗碟碎落一地,小二从屋里连滚带爬地冲出来:
“打、打劫啦!”
小世子拉住慌不择路的店小二,从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解释里厘清了此事始末。
此店名为“春雨轩”,虽是一家茶馆,可店主老李却有一坛私藏的陈年佳酿。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老李为人淳朴,不曾隐瞒过亲朋好友,还说要等到儿子成亲时再拿来同众人分享。
谁料,今日竟碰到一伙不知哪来的强盗,吃饭不付钱不说,还抽出刀来威胁老板,要他交出他珍藏的佳酿。
老板自然不情愿,谁料这伙人翻箱倒柜,竟然搜出了老板的藏酒。老板看他们衣着也不似寻常百姓,便跪下来苦苦哀求,说他们小本生意,得来这坛好酒乃是机缘巧合,实在不易,他愿意呈上珍宝一匣权作交换,而那帮强盗仍是不肯。
飞云和小世子对视一眼,小世子道:
“掌柜的眼下在哪?”
小二颤颤巍巍地往里屋一指。
“有几个人?”
小二脸色苍白地张开手掌,比了个“五”。
飞云郡主和永川王都是习武之人,应付这五个贼盗,不在话下。二人握紧腰间佩剑,便朝着楼上发出惨叫声的隔间走去。
二人行至门口,果真看到了店小二口中那五人。贼群中有个人模狗样、衣冠楚楚的男子,男子身前站着四个身着赭色劲装、手拿砍刀的打手,显然是听凭他指挥的。房内还有些惨遭波及的无辜群众,瑟缩着咬紧嘴唇,躲在木桌底下,一颤一颤地发抖。
“李老板,今天你从也是从,不从也是从!“那男子尖声道,“你以为死死抱着这坛子酒,我便不能拿走了么?你那条贱命值几两钱?我告诉你,即便要将你劈成两半,我也要把这酒带走!”
他话音方落,一个站在老板身后的打手便高高举起砍刀,势要落下。
见此情景,小世子愈发气愤,深吸一口气,便反手卸下肩上的猎弓,弯弓搭箭,将弦拉紧至满弧,“唰”地射出一箭——
煞白羽箭擦着打手鼻梁飞过,牢牢钉在房间另一头的朱漆柱子上。末了,嵌着鸟羽的箭尾仿佛还带着未消的余怒,微微摇晃。
打手连连后退几步,捂着自己的鼻梁上被擦出的血痕,也顾不上举刀了。
那衣冠楚楚的公子见自己的好事被一个半路杀出的的程咬金搅胡了,气急败坏,指着小世子破口大骂:“哪里来的流氓?”